皖西学院钓鱼协会章程
发布时间:2010-04-09
浏览次数:194

第一条  皖西学院钓鱼协会是发展我院钓鱼事业的群众团体,属于离退休工作处领导。

第二条  皖西学院钓鱼协会的一切活动以国家宪法为根本准则,并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。

第三条 皖西学院钓鱼协会的宗旨是:发展皖西学院的钓鱼事业;丰富活跃离退休教职工的文体活动;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,为全民健身运动服务;为提高会员钓技服务。

 

第二章 任 务

 

第四条  皖西学院钓鱼协会的任务是:根据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、方针、政策、做好以下各项工作:

一、宣传和指导皖西学院钓鱼事业的开展;

二、协调有关部门,宣传贯彻国家有关保护、合理利用鱼类资源及渔业水域的法律、法规和规定;

三、举办皖西学院钓鱼比赛;

四、组织参加省、市高校钓鱼活动及各类交流活动,促进高校钓鱼事业的发展。123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第三章 会 员

第五条  会员必须是本校离退休教职工。加入钓鱼协会者须先填写《皖西学院协会会员登记表》,承认协会章程,即成为本会会员。

第六条  会员的权利

一、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

二、对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;

三、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上级协会及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。
第七条会员的义务

一、遵守皖西学院钓鱼协会章程;

二、执行本会的各项协议,维护本会的利益;

三、发展我校钓鱼事业;

四、保护鱼类资源,维护生态平衡。实行钓放结合,留大鱼,放小鱼;

五、承担本会委托的各项工作。

 

  第四章 组 

 

第八条 组织机构

一、皖西学院钓鱼协会实行会长领导下的理事会负责制,推崇权责明确,团结创新。

二、机构设置:设会长1名,副会长2名,秘书长1名,由新一届理事会成员表决通过。任期四年。

第九条 职责

会长负责主持本协会的日常工作,协调协会内外关系等。副会长协助会长处理协会事务,必要时代替会长行使职权。秘书长负责本协会各项会议、对外联络、事务管理等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第五章 经 费

 

第十条皖西学院钓鱼协会的经费来源:一是离退休工作处拨付的活动经费;二是社会或个人资助、捐赠;三是如遇重大比赛事项,向学校申请专项经费支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