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条 皖西学院钓鱼协会是发展我院钓鱼事业的群众团体,属于离退休工作处领导。
第二条 皖西学院钓鱼协会的一切活动以国家宪法为根本准则,并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。
第三条 皖西学院钓鱼协会的宗旨是:发展皖西学院的钓鱼事业;丰富活跃离退休教职工的文体活动;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,为全民健身运动服务;为提高会员钓技服务。
第二章 任 务
第四条 皖西学院钓鱼协会的任务是:根据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、方针、政策、做好以下各项工作:
一、宣传和指导皖西学院钓鱼事业的开展;
二、协调有关部门,宣传贯彻国家有关保护、合理利用鱼类资源及渔业水域的法律、法规和规定;
三、举办皖西学院钓鱼比赛;
四、组织参加省、市高校钓鱼活动及各类交流活动,促进高校钓鱼事业的发展。123
第三章 会 员
第五条 会员必须是本校离退休教职工。加入钓鱼协会者须先填写《皖西学院协会会员登记表》,承认协会章程,即成为本会会员。
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
一、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
二、对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;
三、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上级协会及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。
第七条会员的义务
一、遵守皖西学院钓鱼协会章程;
二、执行本会的各项协议,维护本会的利益;
三、发展我校钓鱼事业;
四、保护鱼类资源,维护生态平衡。实行钓放结合,留大鱼,放小鱼;
五、承担本会委托的各项工作。
第四章 组 织
第八条 组织机构
一、皖西学院钓鱼协会实行会长领导下的理事会负责制,推崇权责明确,团结创新。
二、机构设置:设会长1名,副会长2名,秘书长1名,由新一届理事会成员表决通过。任期四年。
第九条 职责
会长负责主持本协会的日常工作,协调协会内外关系等。副会长协助会长处理协会事务,必要时代替会长行使职权。秘书长负责本协会各项会议、对外联络、事务管理等。
第五章 经 费
第十条皖西学院钓鱼协会的经费来源:一是离退休工作处拨付的活动经费;二是社会或个人资助、捐赠;三是如遇重大比赛事项,向学校申请专项经费支持。